深圳宝安区对来宝安区实习的在校博士生、硕士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最长不超过1年的实习补贴。
2020年深圳宝安区在校博士生、硕士生实习补贴申报程序
受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
申报流程
1.备案申请。
实习单位在研究生开始实习后2个月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首次申报备案电子材料;
2.备案受理。
区人力资源局对申报单位的实习情况进行备案;
3.补贴申请。
实习结束后申报单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后续申报材料;
4.受理。
区人力资源局对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退回申报材料。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系统短信向申请人反馈审查结果;(2个工作日)
5.审核。
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查,合格的予以通过;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报单位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8个工作日)
6.公示。
区人力资源局在区政府网站、区人力资源局官网公示拟发放补贴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审议。
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提请审议;(5个工作日)
8.拨付。
资助项目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10个工作日)
责任部门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电话:27667194
窗口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永和路与荔园路交界处翰宇财富广场宝安人才园1楼人才服务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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