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综合保障机制,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规定,结合《深圳市龙华区高层次人才综合保障实施办法》(深龙华人〔2020〕3号),龙华区人力资源局起草《深圳市龙华区龙舞华章计划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差额发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详细信息:深圳市龙华区龙舞华章计划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差额发放实施方案
深圳龙华区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差额发放流程
(一)补贴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者可在证书有效期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或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半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差额补贴。
(二)补贴发放标准
1.区人才证书有效期为5年,每12个月为一个任期年度。奖励补贴差额:根据奖励补贴配套总额按年度比例(3:2:2:2:1)计算当期应发奖励补贴,扣除旧补贴后的差额。计算方式:奖励补贴从2016年4月起计,跨2016年4月的任期年度以当期剩余有效月份数核定该年度应发奖励补贴,扣减相应月份数的旧补贴后为当期应发差额。当期差额与剩余任期年度差额累加为总应发差额。
2.根据《深圳市龙华新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深龙华人才通〔2014〕1号)认定的龙舞华章计划C类境内人才,自《深圳市龙华区高层次人才综合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深龙华人才通〔2017〕9号)实施后,以第一期开始申领奖励补贴的,在区人才证书到期时,可对剩余期数奖励补贴申请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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