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内非深圳户籍人员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法在深圳市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按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或继续缴费地为广东省,且在广东省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市;
在深圳市有连续5年缴费记录,或者省内、外全部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非广东省户籍人员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时满足以下要求:非临时缴费账户人员,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最后参保地为深圳(正在参保的)。(注: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正式转移了工作关系、工资关系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最后参保地不在户籍地;
最后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在广东省;在广东省的最后参保地是在深圳市;
非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温馨提示:2010年1月1日后,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在非户籍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首次参保,参保地会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即临时账户。而临时账户以外的,均为一般账户。
满足条件的朋友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和 卟深圳社保”公众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程序等渠道办理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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