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想知道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吗?接着往下看吧!
具体详情
《公证程序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45号)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
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
与其相关
获取更多与领养收养相关信息
在微信搜索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对话框发送【领养】即可获取相关政策、收养登记指南等相关信息。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