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想知道深圳法律援助范围有哪些?接着往下看吧!
具体详情
一、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 一) 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 三)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 四)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 五)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 六) 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 一)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 二)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 三)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与其相关
在什么情形下区民政部门应当作出停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决定?
获取低保申请指南及其更多相关信息
微信搜索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后台回复关键词【低保】可获取深圳低保申请指南、待遇相关说明等相内容。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