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深窗帮办>>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正文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或隐瞒、伪造、篡改、损毁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相关资料,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依法应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或隐瞒、伪造、篡改、损毁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相关资料,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依法应如何处理?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卫生健康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落实有关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重点监督检查哪些内容?

(1)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建立情况;

(2)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制定和专项经费落实情况;

(3)如实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所需资料情况;

(4)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5)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建议,向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情况;

(6)针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措施情况;

(7)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情况;

(8)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及管理情况;

(9)为离开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如实、无偿提供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情况;

(1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微信搜索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工伤保险】,获取年深圳工伤保险伤残待遇的申领入口、办事指南及工伤保险相关的其他最新消息!

微信图片_20250307091206.jpg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qrcode_for_gh_04f6adc5f733_430

相关推荐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或隐瞒、伪造、篡改、损毁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相关资料,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依法应如何处理?

2025-04-10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或未按照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依法应如何处理?

2025-04-10

卫生健康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落实有关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重点监督检查哪些内容?

2025-04-10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禁忌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时,除了及时通知用人单位,还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同时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吗?

2025-04-10

职业健康监护中出现新发生职业病(职业中毒)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健康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025-04-10

用人单位保存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期限是多长时间?

2025-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