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配偶没有购买医保,如何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在用人单位正常参保的职工,缴费次月其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可在费用发生次日起3年内凭相关票据和病历资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
线上报销:
(1)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点击“在线办理→“生育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材料预审按要求填写报销信息和上传报销材料。后台审核通过后根据短信提示邮寄办理材料(邮寄地址将短信告知)。
(2)打开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医保网办”→“掌上办事”→“我要办事”→“就医报销”→“生育报销”→“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核准预审”,按要求填写报销信息和上传报销材料。后台审核通过后根据短信提示邮寄办理材料(邮寄地址将短信告知)
(街道)政线下报销:备齐资料到就近的已开通医保业务的区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报销申请。
温馨提示:职工未就业配偶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的,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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