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在深圳、市外均进行过产前检查在市外分娩,如何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参保人在深圳或老家发生的未能直接结算或者补记账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申请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报销。
线上报销: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点击“在线办理”→“生育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材料预审”,按要求填写报销信息和上传报销材料。后台审核通过后根据短信提示邮寄办理材料(邮寄地址将短信告知)。
(2)打开“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医保网办”→“掌上办事”→“我要办事”→“就医报销”→“生育报销”→“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核准预审”,按要求填写报销信息和上传报销材料。后台审核通过后根据短信提示邮寄办理材料(邮寄地址将短信告知)。
线下报销:备齐资料到就近的已开通医保业务的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报销申请。
温馨提示:(1)参保人需要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申请报销,逾期不予受理。(2)一次孕程(自确定妊娠至分娩)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定额标准为2600元,如深圳产检有部分费用已记账的,报销时会进行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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