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已离开本市,前往异地就业,如何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个人账户是否转移?
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的,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已在转入地按规定参加基本医保,应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省内基本医保关系转移。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转移基本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余额不划转,不提现,可跨市使用。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无需打印转移凭证,通过线下方式可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2)跨省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个人账户余额随同医保关系办理划转手续。可以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办理。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线上申请办理的,无需打印《参保凭证》,全流程线上办理需打印转移凭证后也可通过线下渠道办理,到转入地申请转入。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选择“地方专区”→选择“医保关系转入/转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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