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受理罗湖区2023年度香港青年和香港专业人才住房配租及租房补贴申请的通知。
详细信息:深圳罗湖区2023年度香港青年和香港专业人才住房配租及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2023深圳罗湖区香港青年和香港专业人才住房配租及租房补贴申请受理时间
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28日
(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
重要提示
(一)符合条件的香港青年或香港专业人才不可同时享受《指引》规定的人才住房配租和租房补贴政策。
(二)澳门、中国台湾居民参照享受本指引规定的扶持政策。
(三)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申请行为,由有关部门取消人才待遇,收回住房,并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申请人五年内不得申请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支持。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请申请人及时办理申请提交、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五)承租期间,罗湖区建设工程监管和住房保障中心将会同相关单位不定期组织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或存在6个月以上连续空置、擅自转租、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承租资格,收回出租住房,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关于人才住房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以房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关于人才住房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房源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建议有学位、落户等需求的人才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后谨慎选择,本单位不作任何承诺;一旦租住人才住房视为已了解上述信息,后续不得再以不知晓、不明白、不接受等为由,向区住房建设局提出相关诉求。
(七)申请条件所规定“与罗湖区企业签订2年期限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满1年且仍在岗”中所述罗湖企业需为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在罗湖区的企事业单位。
(八)如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与本通告相冲突的,区住房建设局有权在符合市相关政策的前提下要求申请人按调整后的最新规定执行。
(九)本次配租及补租结束后,如仍有剩余房源及补租配额的,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另行统筹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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