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发布关于面向在库轮候家庭配租东关珺府和佳华领悦广场公共住房项目有关事项的通告。
详细信息:深圳坪山区2022年面向在库轮候家庭配租东关珺府和佳华领悦广场公共住房项目有关事项
2022深圳坪山区面向在库轮候家庭配租东关珺府和佳华领悦广场公共住房重要提示
(一)本批次项目房源为预分配房源,如有学位申请需求的认租家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谨慎选择。
东关珺府和佳华领悦广场公共住房项目有关温馨提示:
本批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问题,请咨询坪山区教育局。认租家庭在选房签约时需签订《学位情况告知书》,具体招生政策以坪山区教育局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不能确保本项目承租人子女就读。如申请学位根据积分排位情况未被录取,须服从坪山区关于学区划分及招生政策有关安排,同意并接受学位调剂。
(二)已认租其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在册轮候人,可同时认租本批次推出的公共住房。但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住房。
(三)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将不纳入本批次项目选房通告的选房名单(入围、候补入围及递补名单)。
(四)认租家庭排序到位,项目中有对应户型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的,均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库(册),原轮候库(册)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五)因在库(册)轮候人众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发送的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各轮候家庭密切关注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六)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申请人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居住证、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若本批次项目房源在本次集中配租工作结束后仍有剩余的,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收回另行分配。
(九)通告未尽事宜由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认租申请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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