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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2021年与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合作社会存量住房合格申请人名单公示有关事项

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2021年与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合作社会存量住房合格申请人名单公示(12月)有关事项的通告。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号)精神,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及《宝安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与住房租赁经营机构等市场主体开展长期合作筹集供应人才住房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对已合作的社会存量住房项目进行日常化申请受理工作

深圳市宝安区2021年与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合作社会存量住房合格申请人名单公示有关事项

一、合格名单

经审查,满京华公寓等项目共84户符合申请资格。

具体名单:合格申请人名单公示表(2021年12月)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shej/)公示5天。

三、信息校正

申请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请于2021年12月24日前到申请项目门店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未纳入公示名单的申请人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12月24日前到申请项目门店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及证明材料。

逾期未提交的,视为申请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咨询电话:0755-85901811

四、选房签约事宜

公示期满后,尚未选房的合格申请人请根据各项目门店通知进行选房签约。各项目门店的选房、签约、入住等相关事宜由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组织开展,请申请人与各门店联系,并密切留意项目门店通知。

五、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或深圳市宝安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590180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甲岸路17号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一楼信访室。

深圳市宝安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

六、重要提示

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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