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在其他单位就业或职工所在单位已撤销、解散、破产等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状态为账户未生效或封存。
2.除柜台办理以外,单位专办员可选择人脸识别方式完成身份认证,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线办理入口办理该业务。
3.灵活缴存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集中封存的,需前往柜台办理,具体要求参照本办事指南办理。
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集中封存申请清册;
2.专办员身份证件;
3.职工身份证件;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集中封存申请表(仅限灵活就业人员使用);
6.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附:详细材料说明
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sz12329)选择“集中封存业务”,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sz12329)通过“集中封存业务”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55-12329
咨询地址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各综合窗口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各综合窗口
相关阅读推荐
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公积金封存”或者“公积金启封”即可获取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封存与启封等相关的办事指南。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