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灵活缴存单位缴存比例调整业务办理有哪些地方是需要我们注意的?业务办理须知整理如下:
业务办理须知1
灵活缴存单位缴存比例业务包括新增缴存比例和调整缴存比例。
灵活缴存单位一级账户下均可设立3个不同的缴存比例,每个缴存比例对应一个单位二级账户,且缴存比例不可重复。灵活缴存单位二级账户的缴存比例可在一个公积金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调整一次缴存比例,且调整的比例不能与现有二级账户比例重复。
业务办理须知2
灵活缴存单位的缴存比例与现有强制缴存单位的比例一致,均为5%-12%。
业务办理须知3
新增比例业务经办人应为该单位一级账户下的专办员。
业务办理须知4
缴存比例调整的启用年月,在托收日前办理的启用年月为当月,在托收日后办理的启用年月为次月。
业务办理须知5
名下无正常账户状态职工的单位需先将职工账户转为正常状态,再办理灵活缴存单位缴存比例调整业务。
业务办理须知6
新增缴存比例业务须预约到柜台办理,调整缴存比例业务柜台和网上均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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