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已按规定缴交住房公积金的灵活缴存单位,均可办理新增缴存比例业务。
材料
1.住房公积金灵活缴存单位缴存比例新增登记表;
2.专办员身份证件;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灵活缴存适用);
4.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表;
5.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sz12329)通过“灵活缴存单位缴存比例业务”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各区管理部或银行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sz12329)通过“灵活缴存单位缴存比例业务”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各区管理部或银行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755-12329
咨询地址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各综合窗口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各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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