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缴存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
条件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缴存范围之外的单位可办理灵活缴存业务,例如个体经营户、律师执业机构等。(根据《暂行办法》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缴存。)
材料
1.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表;
2.单位证明材料;
3.专办员身份证件;
4.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两方/三方);
5.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
注:材料说明
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中心微信公众号(sz12329)选择“灵活缴存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银行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中心微信公众号(sz12329)选择“灵活缴存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银行柜台或管理部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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