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购买本市存量商品房(二手房)提取需满足以下条件:
范围界定(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提取):
1.职工有缴存住房公积金。
2.票据在有效期内(3年以内)。
3.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
4.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
所需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
2、居民身份证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契税税票;
5、配偶身份证件;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7、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9、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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