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想提取购买本市存量商品房(二手房)的公积金所需材料如下:
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
材料说明:若需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业务且住房按揭贷款在他人名下的,职工与借款人均须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签字。
二、居民身份证件
材料说明:
1.核对原件;
2.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需提供开户时使用的证件。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士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港澳地区居民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已登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作为辅助证件的,可以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其余外国人士提供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权证。
三、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材料说明:刷卡验密
四、契税税票
材料说明:
契税税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或购房发票原件一份。
五、配偶身份证件
材料说明:
1. 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
2. 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材料说明:
1. 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婚姻登记地在广东省内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查询无法核查的仍需提供))。
2. 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婚姻登记地在广东省内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查询无法核查的仍需提供))。
七、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材料说明:
1.委托配偶办理时须提供:
(1)结婚证原件(婚姻登记地在广东省内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查询无法核查的仍需提供));
(2)配偶身份证件原件。
(3)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其他权利人(仅限于配偶、父母或子女)的,需提供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若无法提供关系证明,需按规定签署承诺书,且承诺书应一并公证。
2.委托他人办理时须提供:
(1)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3)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其他权利人(仅限于配偶、父母或子女)的,需提供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若无法提供关系证明,需按规定签署承诺书,且承诺书应一并公证。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材料说明: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申请人无须提供原件,如遇到无法查询到证照的,仍需提供材料原件。
九、居民户口簿
1.职工按照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须提供出生证明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2.广东省居民户口薄已实现电子证照关联,申请人无需提供原件,如无法查询到户口薄的,或省外户口的,还需提供原件。
相关阅读推荐
户籍不在深圳并已申请养老保险或医保关系转移手续销户提取公积金指南
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公积金贷款网点”或“公积金贷款银行”即可获取深圳市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咨询电话、具体地址。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