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福田区特困人员、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等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通告》)和《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福田区特困人员、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合格认租名单的公示》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共租赁住房认租家庭的选房名单、选房排位以及选房流程等有关事项进行通告
2021深圳福田区面向特困人员、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等配租公租房选房签约注意事项
1、选房注意事项
(1)选房排位规则
合格认租家庭的选房排位依据各家庭递交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申请而取得的受理回执号的先后确定。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于拥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证的残疾人,在本批次选房队列中享有优先选房权利。
(2)补选
申请人未按时参加选房的,按以下规则依序补选房:
申请人过号未到(现场叫号3次未到),但在安排场次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待安排场次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先后补选房;
申请人在安排场次未到场,但在选房当日结束前到场的,在当日选房(含当日最后一场补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先后补选房。
(3)弃选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3.在当日选房结束前仍未到达现场选房。
认租家庭有上述行为且未提前向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递交书面放弃选房声明的,将列入公租房轮候库弃选次数。弃选次数达到三次的,退出公租房轮候库,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如需递交书面放弃选房声明,请申请人在5月19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2、签约注意事项
(1)租赁保证金
申请人签订合同时,应当按租赁房屋的租金标准向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支付3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
(2)租金标准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停止领取租金补贴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次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可按照享受廉租保障待遇的人口数及面积上限,获得对应面积90%的租金减免,即:人均租金减免面积为15平方米,每个家庭租金减免面积上限为50平方米,减免比例为公租房租金标准的90%。承租面积低于租金减免面积的,按承租面积乘以公租房租金标准的10%缴纳租金;承租面积超过租金减免面积的,超出部分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各项目基准租金标准及物业管理费标准已于2021年3月15日发布的《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福田区特困人员、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等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中公示,详见该通告内容。
(3)起租时间
坤宜福苑、湖润名苑、汇裕名都花园三个项目起租时间为2021年7月1日,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统一自2021年7月1日起收。
春笋楼项目因当前正在进行内部维修,起租时间将根据维修进度做出延后调整,以合同最终约定为准。
3、办理入住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完成签约后,可根据入住须知等材料向各项目管理处预约办理入住。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入住的,租金仍依据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时间起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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