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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区2021年特困人员等公租房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福田区特困人员、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等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通告》)和《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福田区特困人员、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合格认租名单的公示》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共租赁住房认租家庭的选房名单、选房排位以及选房流程等有关事项进行通告

详细信息:2021年深圳福田区特困人员等公租房选房有关事项

深圳福田区2021年特困人员等公租房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核查结果,本次最终合格认租家庭67户

具体名单及排位:2021年福田区特困人员、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选房名单.xlsx

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2536074(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重要提示

(一)本次配租的坤宜福苑、湖润名苑、汇裕名都花园及春笋楼四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有关温馨提示

详细信息:2021深圳福田区特殊群体家庭公租房有关温馨提示

(二)请认租家庭在附件1中仔细查找自己的选房排位,并对照附件2的选房排期表,认真核对自己的选房时间和选房场次,在所安排选房场次前往参与选房。每个认租家庭仅有一次选房机会,房号一经选定并签字确认,则不得调换。

(三)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已承租公租房的,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停止领取租金补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停止发放廉租货币补贴。

(四)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五)选房家庭对选房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选房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六)签约完成后,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承租家庭的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人存在不实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承租人清退并处罚。

(七)请各选房家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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