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省外受理网点具体能办理什么业务?
深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按规定在异地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现金费用,都可前往省外受理网点办理。网点暂不受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业务。
深圳职工在市外发生的医疗费用,网点报销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参保人可提供以下资料前往省外受理网点申请报销:
(1)原始收费收据(门诊/住院,原件);
(2)费用明细清单(门诊/住院,原件);
(3)出院记录/出院小结(报销住院费用,提供原件);
(4)住院期间院外购药或外送检查证明(如有,提供原件);
(5)千元以上医用材料产地(国产/进口)证明(如有,提供原件);
(6)身份证(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
(7)深圳市社会保险伤害病人受伤经过确认书(如为意外受伤报销住院费用,提供原件);
备注: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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