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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2020年丰大洋田等项目人才房入住条件

为解决我区企事业人才住房问题,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宝安区关于加大企业人才住房供应力度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房源实际情况,现面向宝安区企事业单位推出万丰大洋田、华丰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星河荣御、怀德富德商务大厦、福海人才房、满京华青年公寓及沙浦围西部人才小镇PPP项目、松河瑞园等8个才住房项目

详细信息:2020深圳宝安区面向宝安区企事业单位配租万丰大洋田等8个项目人才房详情

深圳宝安区2020年丰大洋田等项目人才房入住条件

承租单位将人才住房安排给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才入住:

(一)承租人已与单位签订全职的劳动合同,且正常有效;

(二)承租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承租人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含专科);

2.承租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承租人为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三)承租人及其配偶提出申请时,在本市均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企业人才住房、租房货币补贴等具有优惠性质的住房政策。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入住本住房后,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四)承租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配租标准

一房房源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家庭配租。

两房房源面向中级及以上职称、硕士及以上学历、科级及以上职务、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家庭成员(含申请人、配偶、子女、具有深户或有效在深居住证的申请人父母以及申请人配偶父母)为3人以上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家庭配租。

三房房源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及以上学历、家庭成员(含申请人、配偶、子女、具有深户或有效在深居住证的申请人父母以及申请人配偶父母)为4人以上符合条件的人才家庭配租。

四房、五房房源需合租,按间配租,合租住房人均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

学历、职称、技术等级、住房情况等条件以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系统资格核查结果为准,如入住前不符合条件将不予安排办理入住手续,如入住后发生信息变更导致不符合入住条件的,须按相关规定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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