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才住房配租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0〕6号)以及《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光明区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人才住房(2021年第一批次)的通告》的相关要求,现将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名单及本批次配租方案予以公示:
深圳光明区面向光明区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人才房(2021年第一批次)结果
一、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名单
本批次提交入库申报申请的企事业单位共有147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计99家,名单详见附件1。
二、配租方案
本批次共受理了46家企事业单位的住房需求申请,符合配租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计44家。结合光明区剩余房源情况,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制定了相关配租方案,详见附件2。
三、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5日。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单位,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通知申请单位签订合同。
收到签订合同的通知后,申请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与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签订定向配租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742,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6楼。
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投诉举报电话:0755-23696009,地址:光明区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1栋105单元。
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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