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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深圳宝安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近日,深圳宝安区教育局发布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详细信息:2020年下半年深圳宝安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详情

2020年下半年深圳宝安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宝安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且在宝安区居住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深圳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本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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