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指南
一、受理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二、申请材料
1、灵活就业补贴申请表(点击下载)
2、灵活就业状况反馈表
三、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材料可邮递)。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入口见文末提示)填写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灵活就业补贴申请。
2、受理(当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材料后,应当当场进行核对。对于材料齐全、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出具《受理回执》;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对于不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回执》。
3、审核(2个工作日)。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
4、审批(3个工作日)。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后,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对拟补贴的对象和金额等信息公示7个自然日(公示不计入承诺时限);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但经过调查不存在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的,复核通过,予以支付。公示有异议,且经过调查存在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的,复核不通过,不予支付。
5、办结(当场)。申请复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完成办结。
6、送达。无需送达环节。
详细信息:深圳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网上申领程序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材料可邮递)。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灵活就业补贴申请。
2、受理(当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材料后,应当当场进行核对。对于材料齐全、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出具《受理回执》;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对于不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回执》。
3、审核(2个工作日)。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
4、审批(3个工作日)。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后,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对拟补贴的对象和金额等信息公示7个自然日(公示不计入承诺时限);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但经过调查不存在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的,复核通过,予以支付。公示有异议,且经过调查存在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的,复核不通过,不予支付。
5、办结(当场)。申请复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完成办结。
6、送达。无需送达环节。
详细信息:深圳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窗口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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