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民间非营利组织。
办理材料
1.原始基金捐赠证明
2.基金会设立登记申请表
3.基金会住所使用权证明(住所(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
4.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
5.基金会理事、监事登记备案表
6.基金会原始基金验资报告
7.基金会理事会会议纪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表格并上传相关材料。
2.前往民政窗口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3.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4.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5.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6.制证邮寄送达。
相关内容:深圳基金会设立登记指南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社会组织】,获取深圳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入口及最新消息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