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租赁住房民生属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现“稳租金、稳预期”发展目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引导市场开展稳租金商品房租赁试点。根据有关协议,塘朗城广场西区C座高区248套带装修商务公寓(以下简称塘朗城广场项目)已纳入深圳市稳租金商品房租赁试点,2020年8月7日全面开始线上租赁申请工作
2020年深圳南山区塘朗城广场稳租房租赁资格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可申请租赁塘朗城广场项目:
(一)申请人在申请时点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申请当月前已在深圳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及以上(不含当月);
(二)申请人在深圳未购买任何形式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或保障性住房(包括但不限于自建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型商品房等);
(三)申请人在深圳市未租用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但不限于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等);
(四)申请人不得被列入深圳市租赁行业失信黑名单。
租金与租期
纳入深圳市稳租金商品房租赁试点的房源,严格规范租金价格,实行“一房一价”“一年一调”制度。稳租金商品房的首次租金以周边同类型、同档次房屋的租赁市场价格为标准进行定价,通过信息平台稳租金商品房系统予以公布;租金涨跌幅参照首次租金定价原则确定(年度涨跌幅范围不超过±5%),并予以公布。
稳租金商品房的首次租期不少于一年(12个月)、最长三年(36个月);首次租期届满后,允许续租,满足续租条件的,可以按程序续租,但总承租时间不得超过五年(60个月),五年(60个月)期满后必须按期退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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