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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医保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方式(附申报入口)

近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指南(2020年版)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医保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指南

2020年深圳医保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医药机构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网址(入口见文末提示),点击“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用企业参保登记时发放的“单位编号”和“密码”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以下称“申报系统”),点击“新增定点申请”模块的“新增社会医疗保险约定单位确认”功能进行申报。如未申请“单位编号”的单位,请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址,点击“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进入“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按要求完成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申报。

(一)基本信息录入及资料上传

1.填报基本信息:申请医药机构登录申报系统,严格按相关证照信息在申报系统中录入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填写手机号码,医保部门将通过政务短信发送办理意见),完成基本信息录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对基本信息进行确认,确认后点击“下一步”上传所需办事资料。

2.上传所需资料:

医疗机构所需资料

(1)《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原件电子扫描件,必须,点击下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或《中医诊所备案证》(原件电子扫描件,必须);

(3)《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正、副本(三选一,原件电子扫描件,必须);

(4)军队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及有偿收费许可证(原件电子扫描件,持有的提供,非必须);

(5)《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电子扫描件,持有并开展的提供,非必须);

(6)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文件、设置批准书或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当等级、收费档次的批复等证明材料。(原件电子扫描件,持有的提供,非必须,)。

零售药店所需资料

(1)《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原件电子扫描件,必须,点击下载);

(2)《营业执照》正本(原件电子扫描件,必须);

(3)《药品经营许可证》(原件电子扫描件,必须);

(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非必须)。

上传资料成功后点击“下一步”,完成上传资料。

注意事项:

①新增定点医药机构行政确认工作已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请申请医药机构在申报系统中上传上述资料原件(A4纸版式.jpg或.pdf格式)的清晰扫描件或电子图片,若《申请书》为手写填报的,应使用正楷字填写并确保字迹工整、清晰;②《申请书》应加盖申请医药机构公章,若申请医药机构为下属机构或分支机构的,还应加盖其所属医疗机构或医药公司公章;③申请医药机构相关证照名称、法人等基本信息需一致,证照名称与公章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的请变更后一致后申请;④2017年1月1日起设置的医疗机构无需提交设置批准书;⑤仅医院类医疗机构需提交等级评审文件或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当等级证明材料,其他类医疗机构无需提交该类材料;⑥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通告》(2019年 第107号),2019年12月1日后设立的零售药店无需提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⑦市医保中心在确认申请医药机构上线智能监控系统后方可签订服务协议书。

(二)医疗保险数据专线接入和信息系统对接

申请医药机构在进行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专线接入和系统对接工作前,应在申报系统完成资料录入和上传工作,否则将影响专线接入和系统对接工作。

申请医药机构登录申报系统--业务申报--新增定点申请--定点机构管理中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信息对接须知文档”,并按文档规定完成数据专线安装和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接口对接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申请数据专线。

申请医药机构应先向网络运营商申请数据专线接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房,在安装专线的过程中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申请专线IP地址用于测试数据专线的连通性。

医药机构选择具备数据专线资格的运营商接入数据专线,目前具备资格的有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及物联天地。申请医药机构可直接联系运营商属地经理办理数据专线业务,专线接入深圳人社局机房(请注意:不是连接互联网的线路)。

各运营商客户经理联系方式:

中国电信:何经理(VPN线路群主),88917413、18938868868(如向电信公司其它客户经理申请线路,医疗机构须知会何经理)。

中国移动:孙经理,18819016926;

中国联通:何经理,18676658565;

物联天地:李经理,13802579577。

医药机构向运营商申请VPN线路后,通过运营商向信息中心申请分配内网IP地址,信息中心专线对接人:林荣喜,88123759。

运营商线路实施后,申请医药机构需进行网络测试:

PING 192.168.1.228

Tracert 192.168.1.228

Telnet 192.168.1.228:17001

在以上网络测试连通后,方可进行下一步。

注意事项:①使用总店专线的药店,如无需再接入专线,可致电信息中心专线对接人说明情况;②使用上级医药机构专线的医药机构,如无需再接入专线,可致电信息中心专线对接人说明情况。

2.获取测试编码。

申请医药机构在完成数据专线安装和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接口对接工作后,登录申报系统查询“测试编码”,查询途径:首页“已录入未提交”--“待办事项”--找到相对应医药机构的申报记录,点击“继续办理”可查看测试编码信息。

3.医保信息系统联调测试。

开展医保接口开发及联调工作。医药机构需按照《MIS-CS-JK_新增测试机构_系统接口规范》进行接口开发改造。

接口改造调试后,医药机构需用已分配的测试账号进行测试。测试接口详见申报系统《最新接口列表》,不同类型机构请依照不同接口列表进行开发:①医院接口;②门诊类医疗机构接口;③药店接口。

注:门诊类的医疗机构只需看“门诊类医疗机构接口”,药店只需看“药店接口”。

例:门诊挂号的接口测试,需医药机构在自己的系统里进行门诊挂号操作。

医药机构在测试完所有接口后,联系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信息中心根据医药机构的申报信息进行数据查看,在所有接口数据无误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联系人:邓工(电话:88123731、QQ:1501383645)

注意事项:①申请医药机构可在信息系统预申请模块的“系统对接确认”菜单中查询是否审核通过,如“系统对接确认”菜单中“状态”栏显示“信息中心已审核”则表示系统对接成功。申请医药机构点击“提交申请”即为提交网上申请完成申报业务流程,无需预约和到各医保分局窗口现场提交资料或邮寄提交纸质。②医保部门将按规定流程完成后续行政确认工作,完成行政确认工作后,将通过政务短信通知申请医药机构登录申报系统查询办理情况,请务必保持联系手机畅通。

4.智能监控系统联调测试。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关于全面推进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点击下载查看)要求,我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均应上线医保智能监控系统。为严格执行我市医保政策、法规,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工作,节省申请医药机构信息系统开发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申请医药机构应在信息系统开发时同步对接、上线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市医保中心在确定申请医药机构上线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后与其签订服务协议。智能监控系统联调测试流程如下:

(1)申请密钥:申请医药机构开通医保数据专线后,联系智能监控工作组(需提供机构名称和测试编码),获取接口密钥和接口文档。

(2)接口开发:申请医药机构根据智能监控系统接入标准要求进行系统开发。

(3)接口联调:申请医药机构联系智能监控项目组进行联调,并根据接口文档中提供的测试用例进行测试。

(4)医保智慧监控项目组联系方式

张大雷 13510069320 邮箱24873701@qq.com;

苏昭然 13534259613邮箱937789979@qq.com;

胡 祥 18507556796 邮箱 453688563@qq.com 。

具体对接要求及标准详见《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对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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