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鹏新区部分人才住房租赁合同将于2020年7月或8月到期。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拟与仍符合条件的承租单位续签人才住房租赁合同。
详细信息:2020深圳大鹏新区第一批人才房租赁合同续签办理指引
2020深圳大鹏新区第一批人才房租赁合同续签条件
承租单位仍有住房保障需求,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申请续租:
(一)承租单位为企业的,其工商注册或税务登记地均在大鹏新区;
(二)承租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应当在大鹏新区;
(三)承租期内未受到市安全生产、违章建筑、环境污染等相关行政处罚且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不存在任何不良记录;
(四)承租期内未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第一批续签人才住房租赁合同名单
序号 | 承租单位 |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拟续签套数 |
1 | 人大附中深圳学校 | 人大附中01 | 坝光搬迁安置区 | 7 |
2 | 人大附中深圳学校 | 人大附中02 | 坝光搬迁安置区 | 5 |
3 | 人大附中深圳学校 | 人大附中03 | 坝光搬迁安置区 | 39 |
下沙搬迁安置区 | 1 | |||
4 | 人大附中深圳学校 | 人大附中04 | 坝光搬迁安置区 | 2 |
5 | 深圳市烟草大鹏新区公司 | UC201801030012 | 下沙搬迁安置区 | 2 |
6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税务局 | UC201801030009 | 下沙搬迁安置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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