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面向宝安区高层次人才配租住房选房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0深圳宝安区高层次人才房配租面积标准
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操作规程》,A类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B类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C类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D、E、F类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建筑面积9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某一层级人才选房面积不得超过其上一层级人才选房面积。
租赁期限
高层次人才选房后,签订为期3年的住房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后需续租的,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可申请续签。免租入住人才住房和领取租房补贴累计时间不超过10年。
重要提示
(一)高层次人才的工作单位、住房、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5日内申报;如签约时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二)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正在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入住本住房后,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四)高层次人才自愿承租低于其人才层级所对应的面积标准住房的,低于标准部分不予补偿。
(五)高层次人才如属公租房轮候家庭,一经选定住房即退出公租房轮候库。
(六)高层次人才离开原用人单位的,原用人单位应当自其离职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社会保险或者纳税申报中断的,视为该人才已离开用人单位)。
(七)以上内容请认真阅读,慎重选房。
(八)选房结束后将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选房结果。
(九)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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