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2020年上半年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上半年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南
深圳2020年上半年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深圳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深圳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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