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面向大鹏新区单位定向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启动定向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申请受理工作。
2020深圳大鹏新区面向单位定向配租公租房选房顺序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点击下载查看)结合申请单位的人才规模、纳税额、行业荣誉等情况,综合评定本批次单位排名顺序。
单位应当在选定公共租赁住房的当日签订选房确认书,单位逾期签订选房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单位签订选房确认书后,不得变更所选定房源。单位两次放弃选房的,自第二次放弃行为之日起3年内不得提交配租申请。
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选房限额
若房源足够,则根据各申请单位符合申请条件职工的人数确定单位可选房的限额;若房源不足,则根据各申请单位符合申请条件职工的人数比例确定各个单位选房限额。
单位分配方案
承租单位应当在签订选房确认书之后,面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分配所选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应当包括分配人员信息、分配规则等,并在本单位网站或信息公告栏公示15日。
承租单位应当自签订选房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将完成公示的分配方案书面报告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深圳市住房保障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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