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面向大鹏新区单位定向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启动定向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申请受理工作。
2020深圳大鹏新区单位定向配租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单位申请条件
此次定向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不限定税收贡献度和人才规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即可以申请: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其工商注册地或者税务登记地应当在新区;申请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应当在新区;申请单位在申请配租前三年内未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单位申请职工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与单位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入住员工不限制学历,不限制户籍;
2.已婚家庭的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须列为共同申请人接受资格审核,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根据实际申请人需求决定是否共同居住;
3.职工及其共同申请人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或者住宅建设用地,未正在租住本市其他任何形式的政策性住房。政策性住房是指带有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是指各类带有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以及政府赠与住房等;
4.职工及其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过《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购房优惠政策。购房优惠政策是指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5.已申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补贴的,自领取首笔补贴之日起1年内不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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