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保护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有关政策措施,经研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决定开展广东省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批医疗卫生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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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省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批医疗卫生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一)资历条件。
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60号)规定,队员在本单位现执行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基础上,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
获“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的队员,具备博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可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对资历年限不作要求。
(二)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
援鄂援外工作表现作为本次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成果和贡献,队员申报时应提交个人援鄂或援外工作总结。对论文和课题不作硬性要求,援鄂或援外工作期间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可作为成果。
(三)其他。
对职称英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队员可免于参加实践能力考试,援鄂援外经历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及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申报评审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四)答辩安排
申报正高级职称的队员须参加答辩,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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