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失业保险发放标准
据了解,从2018年5月1日起,深圳失业保险金由原来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目前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1980元/月。
劳动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以享受这些待遇: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月为失业人员缴交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包括生育医疗保险),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补贴;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费、抚恤金以及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四、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此外,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从2020年5月起,领取失业金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由市社保经办机构统筹发放,当前发放的是4月份的价格临时补贴。根据市发改委通知,我市4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292.5元/人。
据了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启动联动机制:(一)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 (二)CPI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相关价格指数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负责提供,当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或中止条件时,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函告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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