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申报工作,根据《深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深海绵办〔2016〕3号)、《关于市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深财居〔2018〕7号)及《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实施细则》(深水规〔2018〕4号),制定本申报指南。本申报指南适用于2020年度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申报,最终解释权归市海绵办所有。
申报指南适用于2020年度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申报,奖励类别共计10类。
序号 | 资金奖励类别 |
1 | 社会资本新建项目(含拆除重建)配建海绵设施奖励 |
2 | 社会资本既有项目海绵化专项改造奖励 |
3 | 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行业标准或者规范编制奖励 |
4 | 优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奖励 |
5 |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优秀规划设计奖励 |
6 |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优秀施工奖励 |
7 |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优秀监理奖励 |
8 | 海绵城市建设优秀研究成果奖励 |
9 | 海绵城市研究机构(平台)设立奖励 |
10 | PPP建设项目前期研究方案奖励 |
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评选的主要形式为专家集中评审。奖励类别可以缺额,资金额度相互之间不可转让。
奖励标准
PPP项目社会资本方前期研究方案奖为30万元/项,每年不超过2项。
申请条件
申报主体需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深圳辖区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PPP海绵项目的社会资本出资人。
2.申报单位在申报之日前一年内不存在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或违法犯罪记录。
申请本奖励的建设项目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前期研究方案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自筹资金。
2.提出的方案应具有创新性.前瞻性。
3.方案符合深圳辖区海绵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并可以带来实际社会经济效果(方案已实施的优先考虑)。
4.项目未获得同一或相似类别的市级财政资金奖励。
申报材料
PPP项目前期研究方案奖申报材料一览表
评价资料类别 | 资料清单 | 材料要求 |
项目申请书 | 1.财政奖励资金申请书 | 原件:2份,在承诺书处加盖对应单位公章 并加盖骑缝章。 材料形式:纸质和电子 来源说明:格式附后 |
单位资质文件 | 1.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原件备查) | 复印件:2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材料形式:纸质和电子 来源说明:申报单位 |
PPP相关证明文件 | 1.PPP项目前期研究方案文档及评审文件 | 如有,请提供 复印件:2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材料形式:纸质和电子 来源说明:申报单位 |
程序证明文件 | 1.立项批准文件 | 复印件:2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材料形式:纸质和电子 来源说明:申报单位 |
资金来源审计报告 | 1.资金来源审计报告 | 复印件:2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材料形式:纸质和电子 来源说明:会计师事务所 |
注:
(1)电子件以光盘形式递交(PDF格式)。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分别命名编号(格式:编号-资料名称),并与申请书附件编号一致。
(2)提供的附件应简洁明了,与海绵城市要求相符并与申请书内容对应。
办理流程
集中评审形式包括查阅资料、专家评议、现场复查等方式,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需现场复查项目将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申请联系人
申报时间和地址
本资金奖励申请实行集中申报,申请人应当于2020年5月31日17:30前向市海绵办提交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受理部门:深圳市水务局
申报材料受理地址: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电子光盘)提交至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1010办公室。
咨询热线:0755-83072120,0755-23902072。
受理及咨询时间:申报时间内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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