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间深圳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条件
“受影响企业”申请返还失业保险费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该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为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4.与本企业上年度年平均参保人数相比,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时企业岗位流失率不超过30%,企业岗位流失率计算公式为:企业岗位流失率=(1-企业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时上月底参保人数÷企业上年度年平均参保人数)×100%;
5.提供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返还多少钱
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进一步加大返还力度,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5%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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