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原机动车所有人需保留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请原机动车所有人确定其身份证号码及名称未发生过改变,如已改变,请先行办理机动车所有人信息变更备案后再办理注销登记。
3、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和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业务前应先将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办理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机动车号牌;
5、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6、属于报废解体的,还应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监销车辆还需提供《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7、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提供机动车灭失证明原件;
8、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制造厂或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
9、属于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提供出境证明复印件或者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10、属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11、属于非法拼(组)装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提供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12、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相关内容:
在微信搜索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对话框发送【驾驶证】即可获取各驾驶证业务指南及办事网点地址等相关信息。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