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材料
(1)身份证;
(2)原始收费收据(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印制的原始收费收据,并加盖医院的公章);
(3)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4)使用医保目录中有限用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需提供诊断证明、化验单、病理报告单、检查单、门诊病历等材料;
备注: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门诊大病待遇?
1、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2、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
3、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
4、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
5、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6、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7、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8、精神分裂症门诊专科治疗;
9、分裂情感性障碍门诊专科治疗;
10、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门诊专科治疗;
11、双相(情感)障碍门诊专科治疗;
12、癫痫所致精神障碍门诊专科治疗;
13、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门诊专科治疗;
14、艾滋病门诊专科治疗;
15、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专科门诊治疗。
相关内容:
扫描文末二维码,或在微信搜索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关键词【医保】,获取深圳医保办理最新消息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