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病进医院住个十天半个月花出去的钱固然多,但赚回来的“票子”也不少,一堆乱七八糟的“花票”(发票)、收据、清单。随便弄丢一张,到时去社保窗口报销都很麻烦在异地医保出院直接报销开通前从老家千里迢迢跑去大城市看病的人最懂这种感受了。
2019年9月5日,深圳市第一张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在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开出。
怎么报销?
医院开发了一个微信小程序——「电子票夹」,看病的所有电子票据都帮你保存得妥妥的。
有了电子票据,节省了排队时间,病人下次要找票据时也很方便。
纸质发票报销
有些老人不懂用手机,非要纸质的发票咋办?
医院也开放了指定窗口,提供纸质票票据,近期还会开通自助机,方便病人自助打印纸质票据。
有了电子票据,医院收费处的工作人员也轻松不少。以往医院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处理纸质票据的打印、传递、整理和保管等繁琐的工作,还要承担票据遗失、损毁的风险。
一档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一、住院报销的起付线标准
1、一级以下的医院:100元
2、二级医院:200元
3、三级医院:300元
二、一档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以下规定支付
(一)参保人已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5%;
(二)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按8%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0%;
三、特殊医用材料及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安装或置换人工器官
(一)属于国产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90%支付;
(二)属于进口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60%支付。
四、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最高支付金额为市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A级房间双人房床位费政府指导价格的第一档;
五、其他优惠
(一)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待遇的参保人,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次月,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500元体检补贴并按下列标准按月支付体检补助,划入个人账户:
1、未满70周岁的,每月20元;
2、满70周岁的,每月40元。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设定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本办法规定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超过其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在其支付限额内支付。
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出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
六、市外就医
(一)已经办理转诊、备案: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予以报销,属于个人账户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从个人账户扣减
(二)未办理转诊、备案
1、深圳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90%
2、深圳市外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70%
二档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一、住院报销的起付线标准
1、一级以下的医院:100元
2、二级医院:200元
3、三级医院:300元
二、一档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以下规定支付
(一)参保人已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5%;
(二)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未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比例为90%;
三、特殊医用材料及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安装或置换人工器官
(一)属于国产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90%支付;
(二)属于进口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60%支付。
四、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最高支付金额为市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A级房间双人房床位费政府指导价格的第一档;
五、其他优惠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设定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本办法规定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超过其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在其支付限额内支付。
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出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
六、市外就医
(一)已经办理转诊、备案: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予以报销,属于个人账户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从个人账户扣减
(二)未办理转诊、备案
1、深圳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90%
2、深圳市外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70%
三档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一、起付线
1、一级以下的医院:100元
2、二级医院:200元
3、三级医院:300元
二、特殊医用材料(单价1000元以上)
(一)属于国产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90%支付;
(二)属于进口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60%支付。
三、床位费
最高支付金额为B级房间三人房床位非的第一档(目前为37元)
四、其他优惠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设定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本办法规定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超过其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在其支付限额内支付。
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出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
五、市外就医
(一)已经办理转诊、备案: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予以报销,属于个人账户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从个人账户扣减
(二)未办理转诊、备案
1、深圳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90%
2、深圳市外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70%
3、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到结算医院的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90%
相关内容:
扫描文末二维码,或在微信搜索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关键词【医保】,获取深圳医保办理最新消息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