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工伤(在建项目)缴费比例和缴费方法
已取得施工许可证但尚未竣工的在建项目,以及按规定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已开工但尚未竣工的在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费应缴费额=工程总造价×0.08%×〔(项目施工期总天数-已施工的工期天数)÷项目施工期总天数〕。
建筑工工伤(新建项目)缴费比例和缴费方法
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税前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的0.08%计算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
建筑工工伤保险的适用人群有哪些?
(1)按用人单位参保
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2)按建设项目参保
对建设项目使用的流动性较大的职工尤其是农民工,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按照《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6】3号)的规定,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相关内容:《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管理办法》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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