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已有子女可以申请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弃婴或儿童。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弃婴或儿童不受当事人有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相关疑问解答
1.市民可以捡拾并收养弃婴吗?
答:按有关收养登记文件规定,自2009年4月1日起,公民捡拾弃婴的,一律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一律由公安部门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的抚养机构抚养。所以,市民不可以捡拾弃婴并办理收养登记。
2.市民可否可以办理收养朋友或同事、邻居的子女?
答:不可以。
3.在深圳市福利机构的领养的弃婴或儿童应该在哪办理收养登记?
答:在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社会福利中心已认领弃婴或儿童,应该在所在辖区(宝安区、龙岗区)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在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领养的弃婴或儿童在深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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