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领军人才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申请人为经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
2、申请人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未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
3、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
4、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须具有本市户籍。
注意事项
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是指:人才的人才安居政策申请单位与其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社会保险缴纳单位、纳税申报单位一致。社会保险或者纳税申报中断的,视为该人才已离开用人单位
申请材料
所需材料(以申请人实际情况为准)
1、劳动合同
2、婚姻状况证明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个人
5、《深圳市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担保书》
6、《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或《鹏城优才卡》
7、申请人及配偶户籍证明,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
8、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未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声明
注意事项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深圳地税局即可办理完税证明,若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纳税人身份证照复印件、纳税人签名委托书,以及代办人身份证照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签署姓名和日期)
材料说明
劳动合同:
需要纸质原件,明确聘用起止时间,在有效期内。
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需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材料(如离婚证、离婚协议等);丧偶提供丧偶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还需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个人:
1、显示有申请人姓名、扣缴义务人名称;
2、显示近三个月缴税记录;
3、盖有征税专用章。
4、需要纸质证明
《深圳市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担保书》
用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担保。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或《鹏城优才卡》
1、深圳人力资源部门认定出具的;
2、证书在有效期内,显示人才层级为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
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未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声明
1、写明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姓名、身份证号;
2、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分别手写签字确认;
3、声明包含“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未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内容完整。
申请流程
一、申请。
1、申请人可直接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申请人也可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二、受理。
1、窗口申请的,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1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2、网上申请的,受理人员在1个工作日之内进行预受理,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转为开始受理;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回复意见,申请人补齐补正后重新提交。
三、审核。
受理后,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核查,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结果决定。审核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
四、公示。
审核合格的,在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异议成立的,通知申请人。
五、签约。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到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大厅签订租赁合同。
申请入口
首次进去需要注册哦,请记住这个账号密码,以后查询进度和结果的时候都是在同一个地方的!
申请流程图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10号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1、莲花二村公交站:10路 25路 25区间线 64路 67路 75路 104路 K105路 108路 111路 123路 215路 228路 237路 322路 333路 339路 357路 371路 M372路 M374路 379路 383路 M383路 M389路。
2、莲花村地铁站:3号线龙岗线莲花村站C出口直行100米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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