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类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
办理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法人企业)、负责人(分公司、分支机构)、投资人(个人独资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或者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持本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第一步:通过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系统()办理商事主体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在系统中根据上述经营范围及提示信息选择跳转广东省“多证合一”备案信息申报系统填报“多证合一”备案信息。
第二步:网上申请的指定经办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法人企业)、负责人(分公司、分支机构)、投资人(个人独资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或者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持本人身份证根据网上注册系统提示前往指定发照窗口申请领取纸质营业执照。
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业务,经办人可以不受地域限制,自行选择我市各发照窗口领取执照,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个体工商户业务应前往辖区发照窗口领取纸质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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