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宝安区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现就开展2021年第二批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进行通知:
详细信息:2021年第二批深圳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指引
2021年深圳宝安区二批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根据操作规程要求并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申请书,于3月15日前(租金补贴项目于3月22日前报送)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科—宝安体育馆西区310室,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bawtly-cyfzkxbh@baoan.gov.cn。各街道可推荐符合条件单位进行申报。
各项目申请书
申报条件
1.请申报单位认真研读《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点击下载)、《宝安区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点击下载),依其规定申报。
2.企业需提供消防行政许可证明复印件(申报单位的消防备案表、消防验收意见书,生产经营面积小于300㎡的单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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