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19〕14号)《深圳市光明区招商引资奖励计划操作规程》相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现对2020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优质商业资助项目进行受理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优质商业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深圳光明区优质商业资助项目申报所需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入口见文末提示)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交通过线上初审后,从该系统导出带水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包括申请表基本信息、填表声明与保证、材料清单、申请单位相关情况、申请专项资金数额等)。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科研机构、事业单位除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近三年企业信用信息资料(通过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打印)。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报推进高品质酒店建设奖励的,需提供特种行业许可证、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评估机构提供的项目造价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六)申报加大社区、园区商业建设和配套扶持:
1.申报单体经营面积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知名连锁品牌百货、超市政策的,需提供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备案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2.申报同一知名连锁品牌在辖区内每开设三家连锁店给予10万元奖励政策的,需提供商标注册证、相关商标授权委托书、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各网点营业执照。
(七)申报推进汽车品牌4S店建设奖励的,需提供品牌汽车生产商授权经销的开业(通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评估机构提供的项目造价报告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在光明重点规划片区内用于汽车4S店经营的自有物业证明或物业租赁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八)其他资料,如必要的情况说明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印章,申请书每页盖章,其他材料每份首页盖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印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制作一份目录,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胶装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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