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最新消息,《深圳高新区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2020年度租金减免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
详细信息:深圳高新区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2020年度租金减免申请指南
2020年深圳高新区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租金减免申请所需材料
(一)深圳高新区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租金减免申请书;
(二)有关资质条件证明材料;
(三)承诺书(点击下载)
以上材料通过系统提交,申请时不用递交书面材料。申请单位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并在科技业务系统中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上传)后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市科技创新委核实后将不予租金减免,并将申请单位列入市科技创新委科研诚信异常名录,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有关资质条件证明材料清单
1.经国家、省、市政府认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或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核心成员(含带头人)持有30%以上公司股份的企业需提供人才证书或团队项目合同、公司股权证明材料;
2.近五年内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企业提供科学技术奖励证书;
3.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含“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高新企业证书;
4.获得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或资助的企业提供认定证书或资助下达文件;
5.获得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客空间(众创空间)认定或资助的企业提供认定证书或相关资助下达文件;
6.经市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提供市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
7.上年度为100家(含)以上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含“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机构提供与100家(含)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
8.获得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件(含)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2件(含)以上,且上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4%的企业提供对应数量的专利证书及上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9.市政府支持的对本市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企业或机构需提供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市政府会议纪要、市政府相关批复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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