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深圳龙华区科技创新局拟于近期开展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受理工作。其中包括创新载体资助项目
详细信息:2020深圳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创新载体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020深圳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创新载体资助项目申报程序
创新载体资助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国家、省、市创新载体配套资助:申请——受理及合规性审查——专家评审(创新载体的牵头依托单位在龙华区外的,需经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现场核查——提出拟资助计划、公示——报批——下达资助计划、签订资助合同——办理资金拨付。
(二)国家、省、市创新载体房租及装修费资助:申请——受理及合规性审查——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征求意见、现场核查——提出拟资助计划、公示——报批——下达资助计划——办理资金拨付。
(三)区级创新载体资助:申请——受理及合规性审查——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征求意见、现场核查——提出拟资助计划、公示——报批——下达资助计划——办理资金拨付。
(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奖励:申请——受理及合规性审查——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征求意见、现场核查——提出拟资助计划、公示——报批——下达资助计划——办理资金拨付。
(五)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提升资助:申请——受理及合规性审查——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征求意见、现场核查——提出拟资助计划、公示——报批——下达资助计划——办理资金拨付。
各项审批程序具体内容
(一)申请
申请单位登陆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龙华区创新载体资助申请书,经区科技主管部门预审通过后,由申请单位打印纸质申请材料并提交区科技主管部门。
(二)受理及合规性审查
区科技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时应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应向申请单位做出说明,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的补充事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可在完善材料后重新申请。
区科技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合规性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完整性、合规性。
(三)专家评审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须组织评审的,由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四)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
由区科技主管部门遴选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请资助的经费实际支出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五)征求意见、现场核查
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就申请单位在财税、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是否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失信行为与是否属于重复扶持,征求区相关部门的核查意见。
经有关部门认定属于影响资金安全的失信行为的,予以采纳,不予资助;相关部门未明确属于影响资金安全的失信行为的,按正常程序继续报批。
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申请单位是否正常经营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的工作人员应为2名以上。
(六)提出拟资助计划、公示
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审、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现场核查、征求意见等情况以及本年度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提出拟资助计划。
将拟资助计划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或组织重审,调查或重审结果证明异议内容属实、不符合资助条件的,不予资助,并将有关情况告知申请单位。
(七)报批
按相关程序报批。
(八)下达资助计划、签订资助合同
拟资助计划按程序报批审定后,由区科技主管部门下达具体资助计划。
获得资助的单位应当与区科技主管部门签订资助合同。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项目实施管理、资助金额及用途、知识产权和仪器设备的归属、绩效考评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九)办理资金拨付
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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