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龙岗区科学技术协会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区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深圳龙岗区科技场馆类区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
科技场馆类区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场地设施
(一)设有专用参观场所。用于科普展教活动的室内展厅总 面积综合性科技场馆不少于 600 平方米,专业科技场馆不少于 200 平方米。
(二)配有互动体验类展品。除常规科普展品外,可供观众 演示、体验、互动的展品综合性科技场馆不少于总展品数量 60%, 专业科技场馆不少于总展品数量 20%,同时要根据科技前沿和社 会热点定期更新、补充科普展品,展品总完好率 90%以上。
二、开放接待
(一)常年对外开放,并向社会公布开放时间。年开放天数 综合性科技场馆不少于 200 天,专业科技场馆不少于 180 天。年接待参观人数综合性科技场馆不少于 20000 人次,专业科技场馆 不少于 7000 人次。
(二)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学术活动月等大型科普 活动期间基地能对公众开放。
三、经费投入
设有专项科普经费。由单位建立的科技场馆,资金应列入单 位年度财务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确保科普教育工作正常运行。
四、科普队伍
(一)设有专门的科技场馆领导机构,单位建立的科技场馆,其正职应由该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担任。
(二)配有专职科技辅导员或讲解员,并建立长期稳定的科 普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人数 10 人以上。
(三)设有科普队伍继续教育制度,科普工作人员每年业务
培训时间不少于 2 次。
五、科普活动
(一)经常性开展科学性、趣味性、体验性科普教育活动, 保证活动频率和活动规模。
(二)积极参加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大型科普活动, 及各级科协、科技部门组织的重大科普活动。
(三)针对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结合本单位特色,开展有 新意、特色明显、讲究实效、形式多样的专题品牌科普活动。
(四)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开展线上和线下科普 教育活动。
(五)与区、街道、社区、学校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固 定联系和工作制度,经常开展科普活动进社区、进学校等社会化 科普活动。
(六)拓宽创新科普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 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科普工作信息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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