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度创新创业活动资助受理工作的通知。
深圳光明区2019年度创新创业活动资助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材料
(一)2019年度创新创业活动资助申请表。(点击下载)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验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报日近三个月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五)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六)企业信用信息资料(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打印)。
(七)活动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活动基本情况(主题、时间、地点、主要出席嘉宾、总参会人数等)、活动主要内容和流程、活动成效,并提供邀请函、现场照片、新闻报道复印件等资料佐证。
(八)项目执行所发生的费用清单和支出单据、发票及所涉及的相关合同(协议)书。
(九)活动实际支出经费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提供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报告需有二维码,加盖公章)。
材料(一)至(六)为单位材料,材料(七)至(九)为活动材料。申请多项活动资助时,单位材料不需重复提交,每项活动的材料需分开写,按照在《2019年度创新创业活动资助申请表》所填写的活动顺序进行装订。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叁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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